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湖北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使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结合,与中小学实际问题研究相结合,根据《武汉市教育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的精神,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拟对湖北大学研究生及合作导师已征集的42项教师个人课题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为顺利开展评审工作,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审工作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项目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及合作导师申报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教师专项课题
三、评审方式
1.线下评审,纸质文档为主,电子文档为辅。
2.专家匿名评审。
四、评审条件
1.课题选题立足于教育教学实践中有价值的具体问题,体现“真、实、小”原则。选题也可以围绕学校已立项的市、区级规划课题进行。
2.关键概念界定清晰、准确,理论依据能针对课题研究的问题选择相应的支撑性理论,并阐明本研究与理论之间的关系。
3.能比较充分地论证该课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能把握相关研究的历史、现状和趋势,并清楚表述自身研究与相关研究的关系,注重阐述课题研究对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作用。
4.研究目标清晰,研究内容设计具体、科学、有可操作性。研究内容必须较好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有一定的逻辑性和创新性,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教育教学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充分体现课题研究的价值。目标与内容有紧密的逻辑关联。
5.研究过程设计合理,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方法以行动研究为主;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读书笔记、论文(含课例、教育教学反思等)。
五、评审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与实事求是原则,对所有评审做到客观、科学。
2.严格保密纪律,不将评审细节及结果在公示前公开。
六、评审预算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及合作导师申报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教师专项课题立项评审专家费及税费,按相关规定落实。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