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要求,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学校继续开展湖北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研究生案例库建设是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本项目旨在通过案例库的建设与评选,为课程教学提供优秀案例,进一步带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申报条件
1.课程案例库建设申报课程须为2022年我校新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必修课程或受益面较广的选修课程。
2.项目负责人须是我校全职在岗教师,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经历,具有行业企业案例开发经验,掌握一定的行业企业资源,并能够持续跟踪、开发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鼓励吸收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
3.已立项校级及以上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但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课程案例库编写要求
1.案例库内容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根据近年国内企业、行业和社会的真实素材采编为主,编写过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符合客观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对专业学位教学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2.案例类型。每个案例库建设项目中至少应包含10个案例,改编、引进或购买的案例可进入案例库,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少于7个。研制的案例应在课程教学中运用,每个案例授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总学时应不少于10课时。
3.案例结构。案例的基本结构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素:案例标题、案例摘要、关键词、正文、结束语、思考题等(具体格式参考附件1)。因用途、使用主体等不同,其体例、格式、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案例的内容应包含背景、主题、细节、结果、评析等(也可参考其它学科领域较为成熟的案例模式组织编写)。
项目申请人应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https://case.cdgdc.edu.cn/index/enterIndex.do)查看相关专业学位案例编写规范。
4.学术规范。案例库建设应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案例应真实可靠,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在建设过程引发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遴选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2.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由学校统一规划,培养单位主体建设,课程负责人具体承建。申报项目学院组织初审,按照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限报2项的原则进行遴选。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二)资助经费及使用
学校对每个立项项目资助2万元,经费开支范围依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案例收集所需差旅费、资料收集与制作、相关成果发表等。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后期资助。
(三)中期检查
项目建设1年后,项目负责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本。
(四)结项验收
项目结项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果提交:向研究生院提交完整的案例库,公开发表收录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案例教学评价:举行一次专业学位案例(原创)课堂教学公开课,由学院负责组织3名同行专家听课,学院集中对教学效果进行书面评价,组织听课教师和填写《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教学效果调查表》(见附件4)。各学院需将公开课举办时间地点提前报研究生院,届时研究生院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3.成果展示:学校组织召开结项验收会,案例库成果以多媒体课件形式予以展示,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动画相结合。鼓励在案例库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或讲义。
项目建设期满,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取消校级项目资格,收回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其他
1.12月28日前,各学院将《湖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案例库”发送至124117875@qq.com,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21。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866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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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