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定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在四号和三号教学楼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硕士公共课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形式 |
第一外国语(英语) 专业学位英语 |
上午9:00-11:10 |
4号楼 3号楼 |
闭卷 |
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 |
下午14:30-15:30 |
4号楼 |
开卷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下午14:30-16:30 |
4号楼 |
开卷 |
自然辩证法 |
下午14:30-16:30 |
4号楼 |
开卷 |
博士公共课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形式 |
第一外国语(博士) |
上午9:00-11:10 |
4号楼 |
闭卷 |
二、注意事项
窗体顶端
1.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携带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未选课及旷课三次以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2.英语课程考试需准备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硕士研究生英语听力9:10开始。
3.开卷考试可以携带与考试科目相关的书籍、手写笔记纸质版原件,打印复印资料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严禁违纪舞弊,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学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补考申请时间:2023.12.28——2024.1.10。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页面提交补考申请。
缓考申请时间:2023.12.28——2024.1.11。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者,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页面提交缓考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签字盖章)递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经批准缓考的研究生随下一年级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公共课提交研究生院审核,专业课提交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