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学顺利实施,决定开展我校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原则上按照各类别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要体现湖北大学该类别(领域) 的人才培养特色,有利于拓展研究生的培养宽度和深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要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增设相关课程,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二、培养方案要求明确实践环节的培养要求、实践模式和考核要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一般结合本职工作在本领域或单位进行。引导研究生基于实践作品(或实践项目)撰写专业学位论文,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
三、培养方案中要明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将从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四、各学院将培养方案的word文档,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压缩后发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纸质文档须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给培养处备案。
6月25日前,各学院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及本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程学习的名单报送给培养办公室(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