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春节将至,为维护我校寒假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坚持从严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留校学生安全教育

1、加强健康教育。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学习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从严管理留校学生。学生需服从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审批备案时间留校。住宿需根据后勤保障部门实际安排相对集中住宿。留校研究生应遵守校纪校规,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离校时需到楼栋宿舍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请管理员检查宿舍断电、断水、关门、关窗情况。

3、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各培养单位应特别加强留校研究生寒假的人身、财产、饮食(酒)等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问题及时报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二、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管理工作

1、压实主体责任,各培养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研究生留校期间院领导值班制度,明确寒假研究生留校工作负责人和留校学生联络人,学院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需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按照“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研究生的健康状况工作,针对研究生延迟离校时段、住宿区间、留校工作安排、疫情防控、学生发热管理等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研究生导师是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假期防疫管理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研究生严格落实防疫相关要求,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宿舍管理规定。原则上假期离校研究生未经审批不得返校,对于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研究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对于未尽职履责的导师,学校也将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3、加强对留校学生的人文关怀。各学院要充分了解留校学生实际需求,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遭遇重大变故等特殊学生群体,给予充分的关心、关怀和帮助,为特殊困难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并通过发放生活以及防疫物资等方式,妥善安排寒假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他们正常生活需求,让留校学生能够在学校欢度新春佳节。

4.畅通信息渠道并及时报送信息。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建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分管领导及负责教师)联络管理微信(QQ)群,建立研究生寒假留校工作人员通联表。各学院负责组建学院留校研究生微信(QQ)群,及时沟通和反馈学生情况,动态掌握假期学生离校、返校及健康情况。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要按照《湖北大学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办法(修订)》(校党办字【202135号)文件精神,及时向分管领导、研究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报告。

5.做好留校学生申请审批工作。请各学院于1230日前将《2023年寒假研究生留校开展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1)、《2023年寒假研究生留校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研工部628办公室,附件2电子版发至研工部邮箱:yg@hub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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