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校研究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不断营造学术氛围,坚持科技创新,全面总结本届学术科技节的各项成果,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决定开展第七届学术科技节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湖北大学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活动积极分子
二、材料和名额要求
1.材料要求
各院研究生会根据活动情况开展上交相应材料,填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上交材料包括以下三部分:
(1)湖北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申报表彰汇总表(附件一)
(2)湖北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附件二)
(3)湖北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优秀指导教师、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三)
2.名额规定
(1)优秀组织单位
将根据湖北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计分细则及学院申报材料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有申报意向的学院研究生会填写附件二。
(2)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为指导各学院本次学术科技节活动的老师,各学院研究生会均可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填写附件三。
(3)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学术科技节活动的研究生或活动负责人(限研究生),各学院研究生会均可推荐2名活动积极分子,填写附件三。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汇总材料电子版(附件一、二、三)发送至hubuyjs@163.com,文件压缩包统一以“XXX学院科技节表彰申报材料.rar”方式命名。学校将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申报材料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活动积极分子进行评审。纸质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盖章后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交至行政楼617办公室。
2.提交材料超期将扣除优秀组织单位总分,每超过一天扣一分(不含休息日)。12月15日以后提交资料将视为放弃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资格。
3.请院各研究生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动员与申报、审核工作。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