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报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专家库建设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入库专家承担的工作主要涉及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较高,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二)推荐人选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事关系在我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四)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库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具体报送内容为《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其中各字段请严格按照表上的要求和专家库数据字典执行。

四、报送工作程序

本次数据库信息报送工作分为新推荐专家信息和完善更新已有专家库专家信息两部分。

(一)新推荐专家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按相关要求填报附件1,并按学科排序。将文档命名为《XXX学院新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已在专家库的专家信息更新

已在专家库中的专家信息表由研究生院以学院为单位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已在专家库中的专家信息进行直接更新。对本单位已调离本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年龄超限、已撤销导师资格等不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直接在信息表中删除即可,研究生院将在国家系统中将相关专家调整出库。各学院将更新后的《XXX学院已有专家信息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指导符合基本条件的本院教师填写信息,建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学院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应报尽报。各学院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核,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条件要求,确保按照数据格式规范填报,避免信息导入专家库出现错误返工修改。同时要注意保护专家个人信息安全。

(二)《XXX学院新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和《XXX学院已有专家信息汇总表》均按照附件1格式填报,填报过程中请勿改变原有表格结构和格式

六、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241日前完成专家信息的更新和报送工作,将相关纸质材料(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626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xk@hubu.edu.cn

研究生院

202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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